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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檢測

       亞太環境科技目前取得環檢所土壤類別之認證約40項,其中取得土壤重金屬污染物及有機物污染物採樣執照,與專案團隊執行之眾多縣市的土壤及地下水調查評估、污染場址整治改善計畫案件相輔相成,以提供業主從規畫評估採樣到分析報告出具,後續整治改善規畫提供最完整最專業的服務諮詢。
       為有效預防地下儲槽系統因發生油品滲漏導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而造成周遭環境及國民健康產生危害,本公司配合各地環保局辦理地下儲槽設施查核作業,建立污染潛勢分級原則與污染潛勢名單,針對污染潛勢較高之地下儲槽系統,列為加強追蹤對象。同時亦進行站方書面資料查核,如有檢測(火焰離子偵測器/光離子偵測器)數值超過法規標準者,將進行複查作業並輔導改善。
  • 本公司取得環保署環境檢驗所土壤檢測類方法認證為:
    ★土壤中有機污染物採樣-NIEA S102
    ★土壤中重金屬污染物採樣-NIEA S102
    ★土壤氣體監測井中油氣採樣-NIEA M203
    ★總共40個測項,詳細情形請見認證項目
    
    您可透過電話或E-MAIL方式聯繫我們,安排日期及報價
  • ★適用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土壤及地下水備查作業辦法】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構):
       一、工業區。
       二、加工出口區。
       三、科學工業園區。
       四、環保科技園區。
       五、農業科技園區。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特定區域。
    ★適用於【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之第八、九條者:
       一、土地轉移之讓與人。
       二、依法辦理事業設立許可、登記、申請營業執照。
       三、變更經營者。
       四、變更產業類別。但變更前、後之產業類別均屬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業,不在此限。
       五、變更營業用地範圍。
       六、依法辦理歇業、繳銷經營許可或營業執照、終止營業(運)、關廠(場)
              或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
    ★公私場所進行污染調查、查證者。
    ★規定公告為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者。
    ★環境影響評估需求者。
    ★其他個人需求者。
  • ★台灣本島、離島各地區可安排專業採樣工程師至指定地點採樣。
    ★其他區域及本島各地區亦可以低溫宅配至本公司進行檢驗分析。